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局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工业信息化部于2023年4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号)予以废止。《处罚程序规定》共计十章93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管辖和适用规定。增加“没收违法所得”的适用规定,并明确“违法所得”的范围等。
(二)增加“一般规定”章节。增加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公开等规定。
(三)完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规定。提高适用简易程序的涉案数额;增加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当事人配合义务等规定。
(四)调整听证程序规定。
(五)完善行政处罚执行、执法监督等规定。
新《规定》全文详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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