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仲提供快速仲裁观察意见——参加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第七十八届会议
9月18日至9月22日,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以下简称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议解决)第七十八届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联合国国际中心召开。65个贸法会成员国、17个观察员国家、7个政府间组织及33个非政府组织派出代表团参会。北京仲裁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受邀作为观察员,由业务二处处长陈亮宇和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高级顾问马骁潇组成代表团参加本次会议。
北仲代表团成员全程参加了会议的审议讨论,并向大会报告了来自北仲的经验。北仲围绕技术争议项下特快程序的时间安排、保密保障机制等议题结合北仲的仲裁规则及实践发表了观察意见。
2. 贸仲派员参加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第78次会议并积极发声
9月18日至22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会)第二工作组第78次会议在维也纳召开。应贸法会的邀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作为观察员,委派贸仲资深仲裁员、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孟霆和贸仲欧洲仲裁中心秘书长助理崔扬作为代表现场参会。
贸仲代表在会上发言,在特快仲裁示范条款的讨论中提出应增强仲裁庭应对当事人滥用程序权利的能力、在仲裁庭配编专家示范条款 的讨论中提出进一步明确专家职权范围等意见,并介绍了贸仲新发布的仲裁规则中纳入早期驳回程序等最新进展,引起了与会者的浓厚兴趣。
3. 45%案件适用中国实体法进行仲裁!贸仲香港发布最新案件数据
9月2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发布最新仲裁案件数据报告。数据报告取自贸仲 香港仲裁中心于2015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审结的仲裁案件数据,全面客观反映了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所管理的仲裁案件时长、费用、仲裁员、适用法和当事人分布等信息。
4.《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成功举办
9月1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周慧琳率领市人大常委部分组成人员实地调研上海仲裁委员会位于虹口的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并召开《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市人大代表、市司法局、市高院、行业协会以及仲裁机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今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市司法局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BR)指标,研究起草了《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力争引入临时仲裁、仲裁地等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仲裁制度规则,进一步提升仲裁跨境服务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目前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
5. 香港——2023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10月14日, 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东亚分会联合主办的“香港 •2023 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在香港成功举办,来自全球各地的百余位专业人士现场参加了论坛,超过四万人次在线观看了论坛直播。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天博大律师事务所提供了赞助,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有限公司、环球仲裁评论、荷兰威科集团、律商联讯、北京律桥咨询有限公司提供了支持。
6. 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规则修订
为进一步提升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质量,持续创新中国特色HDR机制,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境内外市场主体的需求,对《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下称“新版《调解规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新安排:
(1)收费结构更加透明。新版《调解规则》将调解收费明确分 为机构管理费用和调解专家报酬,增强中外当事人对费用的可预期性。
(2)成本费用更加合理。新版《调解规则》总体降低调解收费标准,减轻中外当事人争议解决成本,并实施收费封顶安排,争议金额30亿元以上部分的调解费用全免。
(3)适用范围更加广泛。新版《调解规则》明确已经启动仲裁或诉讼等其他争议解决程序的商事争议,均可提交调解中心调解。
(4)调仲对接更加便利。新版《调解规则》鼓励境内外当事人 使用“调解+仲裁 ”有机衔接机制,明确调解收费的机构管理费用可全额转为仲裁收费。
7.台湾地区法院认可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10月4日,我国台湾地区台中地方法院裁定认可上海仲裁委员会(2021)沪仲案字第2398号裁决书。
该案中,申请人依“股权转让协议 ”内“双方约定与协议相关的所有纠纷都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之约定,于2021年4月15日向上仲提交仲裁,经由依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组成的三人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裁决书。因被申请人未履行仲裁裁决, 申请人遂向我国台湾地区台中地方法院申请认可。 经台湾地区台中地方法院反复审查,上仲裁决书真实有效,裁决书之内容,均未违背台湾地区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本案申请裁定认可,于法并无不合,应予准许。
8.国际知名仲裁专家Bernard Hanotiau教授到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10月12日下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会见了上海国仲仲裁员、国际知名仲裁专家 Bernard Hanotiau 教授。
马屹副主任对 Bernard Hanotiau 教授的来访表示欢迎,他介绍了上海国仲近年来的业务情况、专业平台建设和国际仲裁实践,并希望 Bernard Hanotiau 教授作为我会国际仲裁员积极参与国际案件审理、为我会发展建言献策。
Bernard Hanotiau 教授对中国仲裁以及上海国仲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赞扬,并从政策支持、司法环境建设、广泛国际合作等多角度对上海国际仲裁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他还表示,愿意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国仲的合作,参与研讨交流活动等。
9.大连国际仲裁院举办“仲裁规则的对比与借鉴 ”业务培训
10月13日下午,大连国际仲裁院举办“仲裁规则的对比与借鉴”业务培训活动,由受理部部长张枢主持,邀请该院仲裁员韩立新、石鲁夫、左东媚、季震宇、史强点评,该院涉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全体仲裁秘书参加。
本次培训采用圆桌对话形式,以三家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为蓝本,围绕规则修订及其背后的机理与意旨展开研讨。会上,该院仲裁秘书轮流发言,梳理仲裁规则修订的总体导向和必要流程、对比分析不同版本仲裁规则在结构与内容方面的区别、总结该院仲裁规则修订时的可资借鉴之处。各部门负责人立足实践,与五位仲裁员就仲裁庭管辖权自裁、首席仲裁员的选定机制、仲裁追加合同或当事方、协商前置条款效力、仲裁收费标准、仲裁庭对合理费用的自由裁量权、证据规则完善、第三方资助等多项议题进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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