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将于3月起施行的《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及近年来北京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情况。
2024年12月16日,北京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卫东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办法》的制定背景、立法思路以及近年来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各级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切身利益。”张卫东指出,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北京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办法》。
在制定过程中,北京市准确把握行政执法监督的定位,理顺了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并健全完善了市、区、街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监督职责不清、监督手段单一、监督结果运用不理想等突出问题,并紧密结合当前综合执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综合治理等重要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对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监督办法》全文详见: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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