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嘉兴惠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邓宏、马博的行政处罚

2022-12-04  作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违法事实: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2018年5月,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信业华福创赢8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以下简称创赢 8 号)  将募集资金 2.7 亿元通过嘉兴信业创赢拾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创赢拾号)  投向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梁置业) 。


2018 年9月25日,中梁置业将 2.7 亿元及利息回款到了创赢拾号。创赢拾号将资金用于理财,理财资金到期赎回后,部分资金经过过渡划转后被用于兑付关联方基金投资者本息:其中3036万元被用于返还嘉兴信业华福壹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华福壹号)  的投资者北京汇文金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本息;665万元被用于兑付“信业-信赢稳晟 3 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稳晟3号)  的周某等34位投资者的收益;1688 万元被用于向嘉兴宇弘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宇弘投资) 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信业华创睿盈 1 号私募基 金”兑付本息。上述华福壹号、稳晟 3 号、宇弘投资都是公司控股股东信业股权控制的其他私募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为关联方基金。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三十八条;


处罚决定:一、对嘉兴惠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二、对邓宏、马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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