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决策部署,落实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要求,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等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通知》全文详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