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2024-04-28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有效疏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2024年4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在省高院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尹宁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李岚讲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春生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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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规范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背景下,税务部门和法院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依法规范处理,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税务部门、法院立足破解破产程序中实践难题的现实需要,针对破产案件涉税事项办理,持续开展合作。《意见》是在双方2021年出台的《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意见》基础上税法合作的最新成果,对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增强破产涉税事项便利度,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具有积极的意义。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与法院在部门协调联动、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深入协作,不断拓展税法破产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


尹宁宁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以纵深推进“六个实质化”为抓手,深入开展“破产审判攻坚年”等专项活动,完善执破融合、府院联动等破产审判机制,助力企业脱困再生,加速“僵尸企业”出清,助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意见》的发布是四川法院和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破产企业涉税事务处置规范化和管理人履职便利化水平,提高破产审判效率,推动困境企业破产重整,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税款债权依法清收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法治化处置为原则,保障税款债权依法清收;以便利化服务为抓手,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以一体化协作为依托,打造特色法税联动品牌,与税务系统共同谱写法税联动新篇章。


王春生代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对省法院与省税务局积极主动作为,破解企业破产难题的做法表示感谢,指出《意见》不仅为破产管理人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也为破产企业及其债权人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的权益保障,切实为破产企业解难纾困,为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注入了强大力量。未来,协会也将继续秉承“团结、公心、务实、创新”的宗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破产税务工作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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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会同志共同见证下,尹宁宁、李岚代表双方共同发布《意见》。《意见》的正式施行,将进一步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促进破产案件办理更加便利化、规范化、一体化。税务、法院两家将共同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地,切实发挥在税收共治格局中协同发力、同题共答的积极作用,以更加务实的成效促进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省法院民二庭同志参加发布仪式。


《意见》全文详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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