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灌区工程的标准化管理,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见附件),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经过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评审。
现将《四川省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8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厅。
公示详情请见:四川省灌区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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