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2025-04-14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委对《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关于公布〈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426号)同时废止。


新修订《监审目录》详见:《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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