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典型问题公开、重点监管三项制度的通知》

2023-02-20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

本次印发的三项制度分别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制度(试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典型问题公开制度(试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重点监管制度(试行)》。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到岗履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09〕618号)、《水利部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水利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7〕123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主要人员信息公示制度(试行)》,四川省境内批复工期6个月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建设工程适用本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达到抓典型、敲警钟、促整改的目的,促进水利工程顺利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典型问题公开制度(试行)》,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建设工程,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川承揽业务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适用本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行为,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4〕40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重点监管制度(试行)》,四川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各类水利建设工程以及在川承揽业务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适用本制度。

本次印发的三项制度均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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