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并审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条例》从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安全、数据跨境安全管理、互联网平台运营者义务等多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会议指出,要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各类主体责任,落实网络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要厘清安全边界,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信息详情请见: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并审议通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