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联合举行《关于共建涉渔纠纷“海法互保一件事”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署仪式并召开工作座谈会。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先江、李锋,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谢加洪,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李双明出席会议并致辞,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派员参加。
“海法互保一件事”协作机制旨在促进深化浙江重点渔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围绕船东和渔民关切的事故理赔、渔船扣押等问题,构建渔船理赔款预保全预赔付、渔船扣船及放船担保等机制,共同探索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充分发挥海洋渔业互助保险的保障优势,促进涉渔纠纷及时高效化解。
座谈会上,谢加洪秘书长、李双明秘书长分别介绍了浙江省和宁波市渔业互助保险的发展及相关渔事纠纷、事故理赔情况,表示与宁波海事法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渔业经济法治化水平,协同促进浙江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邬先江副院长介绍了宁波海事法院主要工作情况,表示构建“海法互保一件事”协作机制对浙江渔区基层治理和渔业经济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宁波海事法院将深入落实该协作机制,更好地维护渔区群众民生权益,助力打造“平安渔区”“无讼渔区”。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宁波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深入了解了宁波海事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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