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相关决策,积极响应《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与《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要求,生态环境部携手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以及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
此次发布的指引,旨在构建一个统一且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间的无缝衔接与协同作用,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的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及数据管理部门,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切实执行并落实该指引中的各项要求,以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高效的产品碳足迹核算与管理机制。
此举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应对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着我国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通知》全文详见:关于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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