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经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小额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服务,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023-10-16    来源: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就(2022)京04民特885号一案作出判决。在该案中,借款人(被执行人)通过某APP与出借方某贷款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该贷款公司在未经金融监管机构备案的网络平台开展网络贷款业务,  违反监管规定,而申请执行人为未经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小额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服务,亦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院依法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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