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

2023-02-24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部分节选:

第一节 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高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大土地指标省级统筹力度,完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用地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国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完善行业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严格建设用地标准管控和项目审批。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查评价,完善节地考核评价标准体系,推广节地技术、节地模式,推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


积极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深化“增存挂钩” 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完善闲置土地处置盘活机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人地挂钩”、“增违挂钩”。


推行土地复合利用、立体开发。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原则,制定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强化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探索公交优先发展 (TOD) 综合开发模式,推进建设用地立体开发、综合利用。


强化节约集约监督考核。结合“增存挂钩”机制、“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改革等工作,加强督促指导,严格工作奖惩,加大存量土地消化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用地奖惩。积极创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区) ,对创建成功的县(市、区)适当奖励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具体文件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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