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大半年,几经周折,广州海事法院成功诉前化解33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该系列案系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货物滞留目的港不能按期提货,被告承运人两个外国知名班轮公司要求原告某福建公司缴纳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而引起的纠纷。
收到该33宗案件网上立案申请后,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及时进行初步研判,发现该系列案涉及域外送达等因素,案情较为复杂。为此,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与专业调解员组成调解团队,通过各种途径找到被告外国公司的联系方式,成功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在后期调解陷入僵持时,延长调解期限,缓和双方对抗情绪,推动双方调解谈判。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顺利签订和解协议。被告依约履行了义务,原告撤回起诉申请。至此,历时七个月,33宗一审案件一揽子诉前成功化解,原被告双方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护。为表达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敬意与谢意,近日,当事人向法院送来了“热情服务暖人心,为民解忧办实事”锦旗。
自今年一月起,广州海事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已达509宗,调成92宗,成功率近20%,诉源治理初见成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优势及作用,为我院“一降两升三优化”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彰显了广州海事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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