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30年前全省自然保护地小水电清理退出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四川省自然保护地小水电清理退出工作方案和我省实际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四川省自然保护地小水电清理退出方案(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征求意见稿》请见:《四川省自然保护地小水电清理退出方案(2025—2030年)》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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