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2024修订)》全文详见: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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