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在第五届中国(东疆)航运产业周期间,由天津海事法院、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八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研讨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成功举办。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通过预录视频方式致辞,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彩良,香港航商总会主席赵式庆,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海玲在开幕式分别致辞。
案例精要发布
天津海事法院、天津市东疆租赁研究院联合选编的《天津海事法院融资租赁审判案例精要》正式发布。该案例精要为天津海事法院与天津市东疆租赁研究院合作选编,集选了天津海事法院审理的17个融资租赁典型案例,并邀请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进行精彩点评,进一步诠释法律规则,以期为融资租赁从业者提供生动、权威的海事司法案例指引。
主旨演讲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韩立新从海商法修改进程、船舶融资租赁行业实务和司法实践集中反馈的问题、海商法修订草案中给予的回应等三个部分介绍了海商法修订和船舶融资租赁。香港航商总会荣誉法律顾问李连君律师就301条款及其影响、地缘政治挑战与应对等问题发表主题演讲。天津海事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张良精心选取了海事金融审判案例,针对《船舶管理制度对于船舶租赁合同影响》发表见解,聚焦船舶运营手续办理对于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的影响,为租赁业务从业者规范经营、防范风险提供了司法指引。
自由讨论、专家点评
研讨会提前征询与会机构意见,甄选出主从合同准据法适用、境内外司法管辖,“平静享用函”在内地司法的执行情况,承租人境外破产对金融船东的影响等涉外审判难题,引起与会嘉宾热议。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殷骏、天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雅婷等高校嘉宾对研讨会的专业定位、主题遴选给予了点评。
主办方以外,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香港航商总会、香港国际航运与海事服务中心、10家海事法院(大连、青岛、上海、南京、武汉、宁波、厦门、广州、海口、北海),天津自贸区人民法院、天津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以及各租赁公司、航运公司、国内外海事海商知名律所等80家机构,120位代表参会。
信息原文请见:第八届中国海事金融法律研讨会在津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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