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北京、福建、广东、厦门、深圳和四川税务部门陆续曝光了6起对取得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人员开展引导规范的典型案件。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金融账户信息的常态化自动交换,对居民个人自行申报境外收入低于境外金融账户收入的情况能及时有效发现。为帮助取得境外收入的居民个人更好地防范化解涉税风险,税务部门一般会采取“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和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开展引导规范。纳税人接到提示提醒后应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对近年来境内外取得收入和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梳理,确认是否存在未申报少申报收入的情况。如存在相关情况的,须及时办理申报并缴税;如不存在相关情况的,也应及时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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