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着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全面部署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一库三机制” 建设工作。自机构改革以来,已向18个市(州)、89个县(市、区)的非煤矿山领域移交1000余条重大事故隐患,涉及400余家矿山企业。2024年发现的重大隐患中,超80%已按期整改,其余正跟踪督办。
为深入落实相关要求,该局多管齐下。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将自查自改要求融入 “法宣半小时”,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在监管督导上持续发力,建立隐患数据库,完善跟踪督办、调查处理等机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此外,精准监察,压实企业与政府责任,全方位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非煤矿山是指开采金属矿石、放射性矿石以及作为石油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黑色金属矿山(铁、锰铬)
2、有色金属矿山(铜、铅、锌、铝、镍、锡、锑、汞等金属矿石)
3、建筑材料类矿山(开采石灰石、花岗岩、大理石、石膏、黏土等矿石)
4、化工原料类矿山(包括硫铁矿、磷矿等矿石的开采)
5、耐火材料类矿山(主要开采菱镁矿、白云石等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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