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供各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目录》内容详见: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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