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考虑行业需要,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管理与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地方防疫及复工复产 。现将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相关服务的优化措施公布如下:
(1) 针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备案,协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2) 自本问答发布之日前一年内已登记但尚未备案首支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由现行的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
(3) 将 2021 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4) 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中,对于涉及基金名称、营业期限、合伙人或股东信息等变更但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流程的合伙型、 公司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提交工商变更受理函、工商变更承诺函;
(5) 对于产品备案或重大事项变更补正期间涉及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修改,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 等便捷方式进行沟通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沟通确认截图,并承诺后期通过产品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更新后可正常办理;
(6) 2022 年加入协会的所有会员机构,减免当年会费。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会费交纳出现暂时困难的会员机构,2022 年会费交纳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7) 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予以优先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
(8) 协会将按照2022年度培训计划,持续更新远程培训课程内容,满足行业培训需求。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