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然资源部不断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夯实法制保障基础,推动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地方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和矿山企业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全过程保护修复,逐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相继出台矿山生态修复系列激励措施,调动全社会参与矿山修复的积极性。持续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矿山生态修复标准规范制定等基础工作。修复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以及京津冀、汾渭平原、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开展历史遗留矿山修复。2022年起,支持地方实施49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示范工程。“十三五”以来,全国已累计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面积480万亩。
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展现矿区生态修复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助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矿业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面向全国征集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并从征集到的65个案例中遴选出15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案例名单如下: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