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2025-05-11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工作程序,健全机制保障,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我国发展权益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合规工作对象。本意见所称贸易政策,是指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等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对制定的贸易政策开展合规评估,使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加入承诺。


(二)突出合规主体职责。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应按照“谁制定、谁评估”原则,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规开展评估。多个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单位负责合规评估,其他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合规评估。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贸易政策,如政策制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就是否合规征求商务部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合规工作,可指定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并指导所辖市、县参照上述程序开展合规工作。

……


《意见》全文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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