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初探

2022-12-16  作者:罗小雨  

白酒行业是我国最为重要的食品行业之一,也是非常具有我国特色的产业。白酒作为饮品,在我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亦是酒文化最典型的载体。白酒行业的发展,既要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传统技艺的保护亦是重点,而知识产权保护又是传统技艺的保护核心。本文从实务的角度出发,介绍并分析了目前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并从白酒行业涉及的主要的知识产权的方面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白酒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


我国的白酒酿造历史悠久,据记载,酒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夏代的杜康。时至今日,有数千年的历史。而酒的酿造技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断演绎和发展,当今的白酒已被誉为世界六大蒸馏酒之一。白酒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饮品,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


因酒的酿造关系粮食安全的问题,为了满足酒类的消费,我国在建国之初就对传统的酒类生产工艺进行了调整,形成了目前国内酒类的基础。改革开放之后,因为物质生活的丰富以及消费人群的多元化,酒类行业快速发展,一些传统酒类品牌迅速崛起,亦有新生品牌不断涌出,白酒行业空前的繁荣。但是在此形势之下,市场中仿冒名酒、打擦边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一直无法杜绝,对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 


一.白酒行业知识产权领域特殊性

1、白酒不只是一种简单的饮品,亦是几千年酒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之一酒作为饮品,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有生产。即使夏代就发明了酒的酿造工艺,但是白酒作为一种蒸馏酒的出现,具体时间目前仍未有定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今天的白酒技艺是一个逐步发展形成的过程,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白酒在全国各地均有生产,其生产区域已经超过茶叶,已经成为了全国人民的重要饮品之一。白酒已不仅仅是一种产品,更重要的是一种文化传承,一种精神载体,白酒代表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活方式。酒文化亦是每一家白酒品牌的打造的重点,正是因为白酒独特的文化特点,其知识产权保护亦与一般的工业产品相区别。


2、白酒工艺亦与一般的工业品相区别白酒的工艺,特别是传统白酒产品的生产工艺是各地在当地的传统酿酒的工艺的基础上不断积累和发展。这个过程中,酿酒工艺往往不是某一家酒厂的独有的技术。而知识产权的初衷是以公开换保护,但是传统酿酒工艺更像是公共知识,很难通过专利等公开的方式来保护这些传统工艺。而且越是往传统技艺上去发展的工艺,越难去鉴别其他酒厂所采用的工艺是否侵犯自己的专利。


3、白酒消费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白酒从酒精度数的角度,一般可分为低度酒和高度酒,从香型的角度,可包括有酱香型、清香型、浓香型等类型。因地域消费文化的差异,各个地方对于白酒的消费习惯亦有明显差别。这就导致了白酒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各个地方会存在一些差别,会有不同的侧重。


4、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重点在商标,技术相关的专利发展缓慢,规模和数量相对局限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酒类产品国内和国际商标共计2511357件, 其中有效注册1304077件。第33类(酒精饮料)国内和国际商标共计1402037件,其中有效注册687788件;第32类(啤酒)国内和国际商标共计1109320件,其中有效注册616289件。和酒相关的地理标志共注册了202个,国际154个(法国141个)占比约76%,国内是以茅台、五粮液等为代表的48个,占比约24%。而从历年白酒专利发展趋势来看,总体发展进度较缓慢、发展数量不占优势,规模也相对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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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20年11月中国白酒产业专利申请量(资料来源:佰腾网、智研咨询整理)

 

从专利的申请量来看,近十年里面白酒行业的专利申请量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然后快速回落的过程,再2016年达到了最高点,然后逐年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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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20年11月中国白酒产业各类型专利申请情况(资料来源:佰腾网、智研咨询整理)


从白酒产业专利申请类型来看,发明专利一直都是白酒专利申请中的主要部分,2020年,白酒产业中发明专利申请数有800件,外观专利申请数有124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有4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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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侵权领域集中截止到2022年4月9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关键字“白酒”+“知识产权”进行搜索,自2010年以来,公开的裁判文书共有7367份,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20份,涉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1061份,各地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3755份,基层法院2527份。除此之外案件数量排名前四的省份分别为:北京市(判决文书2442份、江苏省(判决文书1237份)、广东省(判决文书834份)、山东省(判决文书681份),其余省份的涉及的判决文书均未超过500份。这些文书中,关键字集中在“商标”、“近似”、“混淆”上面,这些数据说明,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的纠纷是一种常态,经常发生,但是集中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相似的产品的商标侵权;制售山寨产品、“擦边球”产品试图与知名品牌混淆的不正当竞争;以及对知名品牌酒类产品的外观设计抄袭等重点的侵权领域。


二、知识产权对于白酒企业的作用

简单的说,主要有三方面的作用。鼓励技术创新、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亦能带来经济利益。


1、 鼓励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的专利保护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最重要的动力和激励机制[3]。《民法典》、《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都在法律层面上提供了法律保障。《民法典》第849条、《专利法》第15条规定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6条至78条等规定,职务发明人可以从单位实施专利的收益中获得相应报酬,这是对完成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的一种激励机制,体现了知识或者技术参与分配的原则,可以有效地保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如下是中国酒业协议评选的2021年度“中国酒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结果,只保留了白酒部分。


2021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4]

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发明奖

二等奖

项目名称:优质清香型白酒现代化酿造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完成单位:劲牌有限公司

三等奖

项目名称:陈香“吞之乎”酿造制备技术

完成单位: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离地曲架结合强制扰流循环技术生产清香型白酒大曲的研究

完成单位:山西庞泉酒庄有限公司

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等奖

项目名称:多粮浓香型白酒关键微生物及风味成分传递机制与应用

完成单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酱香型白酒乳酸代谢机制解析与调控技术应用

完成单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等奖

项目名称:智能起入窖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完成单位:泸州智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复旦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

项目名称:酱香白酒机械化酿造关键技术集成及产业化示范应用

完成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三等奖

项目名称:基于代谢组学技术研究清香型大曲酒陈酿期对风味与功能成分的影响

完成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白酒大曲虫害绿色防控及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

完成单位: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一种复合微生物菌剂及其在生产酱香型白酒中的应用

完成单位: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

项目名称:白酒品质保障综合标准化体系的研究与应用

完成单位: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迎驾贡酒“生态迎驾酒”研发关键技术研究

完成单位: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师范学院

 

从以上获奖的项目和涉及的白酒企业可以看出,虽然白酒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传统行业,我们的基础学科的研究还有很大的领域需要去探索,酿造的工艺依然有改善的空间,现代的科技仍能有效的帮助白酒行业的技术提升和品质的保障并让传统技艺焕发新生,好的白酒亦是健康的白酒已成为当前行业的共识,技术创新不是停留在嘴上的口号,已成为了国内知名的白酒企业都在当前发展中不得进行的必然选择。

 

2、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在当前的竞争中,哪些企业能够充分使用和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哪些企业就会得到跨越式发展。一个企业,如果在同行业中拥有核心的知识产权,就可以在技术竞争中取得垄断地位和支配权[5],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商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法治经济,保护知识产权就能保护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专利制度是以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为基础,在专利法的保护下,以独占市场为主要特征,以谋求发明创造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国际公认和通行的手段。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需要白酒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的研发和反复的实验。如不能得到妥善的保护,积累的技术优势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反过来冲击己方的市场。只有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才能守住自己的研发成果才能有效的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长期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3、知识产权的保护亦能带来经济利益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按照资本的各种运作形式进行运作,包括被用来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等。在当前国内支持知识产权发展的大背景之下,白酒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知识产权的状况,对于一些有显著市场价值的知识产权进行相应的资产化或者证券化,从而获得相应的金融支持,从而帮助企业的快速发展。另外,目前的知识产权赔偿主要是补偿性赔偿,数额的确定依据是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获益、许可使用费等,无法举证证明前述计算依据的情况下,由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赔偿金额。十四五之后,从中央层面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最高院更是出台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明确规定被告故意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可以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该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打击恶意侵权人的行为,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了充足的赔偿法律依据和强大的威慑力。白酒企业特别是知名的白酒品牌可以充分利用该规则,对于一些恶意侵权的主体进行严厉的打击,亦从另外一个层面帮助企业获得一些收益。 


三、白酒企业的知识产权的纠纷处理及案例分享

案例1 

洋河镇某酒厂与某酒集团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  (2021)苏民终42号2018年12月20日某酒集团的代理人在超市内购买了标注有“江苏·洋河镇某酒厂的白酒产品。涉案白酒上酒盒正面上标注了“江苏洋河红花瓷酒江苏·洋河镇某酒厂”,并注明了其注册商标以及生产许可证号、产地等信息。但在酒盒顶侧标注了“江苏洋河”。后某酒集团起诉洋河镇某酒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洋河镇某酒厂认为包装上的“洋河”只是地名,不构成商标的使用。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某酒集团公司生产的“洋河”系列白酒在相关市场上的知名度已经明显高于“洋河”作为地名的知名度,洋河镇某酒厂作为同地区同行业酒类生产企业,应当尽到合理的避让义务,在被控侵权商品上规范使用地名,但其在被控红花瓷白酒包装盒正面顶部标注有“江苏洋河”字样,该标识与某酒集团公司的商标尽管字形及排列方式不同,但文字及读音均相同,二者构成近似。故由于洋河镇某酒厂未在被控侵权商品上规范使用地名,而在被控侵权酒盒的显著位置突出使用“江苏洋河”字样,将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与苏酒集团有一定的联系而产生市场混淆,其行为已超出了标明产地来源的正当目的,具有明显的攀附故意,应认定构成商标侵权。这个案子结合前段时间热议的“逍遥镇胡辣汤”案件来看,虽然每个人都能使用地名,但是当该地名成为其他某个公司的商标时,想在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该地名,且有作为商标内容被突出使用的时候,是同样存在侵权的可能性,最后依然要承担侵权的赔偿法律后果。

 

案例2 

某酒集团公司与江苏某酿酒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2017)苏民终1694号[7]2015年11月16日某酒集团在超市购买了某酿酒厂生产的红盒包装及黑褐盒包装酒类产品各一瓶,并进行了现场公证。后某酒集团以某酿酒厂侵害著作权为由,起诉至法院。随后,在2016年12月15日,一审法院另案立案受理某酒集团起诉某酿酒厂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该案中涉诉的一款产品酒的包装、装潢样式与本案封存产品中某酒集团诉称为黑褐色的包装盒酒相同。另案中相同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28日,涉案酒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一审法院于2017年5月24日依法作出民事判决,认定某酿酒厂生产的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酌定某酿酒厂赔偿某酒集团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16万元。在本案中,某酿酒厂抗辩称,本案的争议与前一案件是一样的,属于重复起诉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应直接驳回。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关于侵犯著作权方面,在前一案件中未涉及到相关争议,故该部分请求不属重复起诉。从著作权的角度,相关设计图亦构成近似。因某酒集团创作作品在先,故即便某酿酒厂后续取得了相关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亦构成了对某酒集团对应著作权的侵犯。从该判决可以看出,一个白酒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含多个权利内容,同样的行为可能侵犯了其中一个权利,亦可能侵犯权利。作为权利人,有权以不同的权利起诉侵权方,侵权方需要就不同的侵权行为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另外还有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原则也是知识产权案件中基本原则。

 

案例3

江苏某酿酒厂与某酒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2019)苏民终1817号[8]2017年9月29日,某酒集团公司在超市中购买了江苏某酿酒厂生产的多款酒。某酒集团认为:涉案专利与被诉侵权酒瓶,从主视图及后视图看,外观形状相同。从左右视图看,两者瓶身的弧线幅度基本一致。从仰视图、俯视图看,左右有凸起,前后有凹槽。两者除局部有细微差异外,整体形状、图案、结构布局基本相同,构成相同。某酿酒厂认为:涉案专利从主视图和后视图上看,两者不相同也不相似。且该厂的产品的外观有合法的专利权属,不属于侵权。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诉侵权设计与一个现有设计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设计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现有设计。某酿酒厂提供的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与被诉侵权设计整体基本相同,但该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7月2日,明显晚于某酒集团公司的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不符合现有设计为公众所知必须是在申请日以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故虽然某酿酒厂的外观专利有国家专利局的授权,但仍认定为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简单的来说,虽然本案中的某酿酒厂有外观设计专利权,但是该专利权晚于某酒集团公司,所以该专利权不能成为抗辩不侵权的事实,故最终还是会被法院判定侵权,亦充分体现了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原则也是知识产权案件中基本原则。

 

案例4 

新疆某特公司与巴楚县某海酒厂等不正当竞争纠纷(2020)新31知民初41号[9]2020年6月3日-5日期间,某特公司认为某海酒厂生产的白酒的包装装潢与原告生产的白酒的包装装潢在形状、颜色、材质及整体视觉等方面高度相同及近似,并标注有“伊力特专用”等字样,极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与误认,误认为该商品系原告生产或与原告存在特定关系,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被告某海酒厂抗辩称其于2018年取得被诉侵权产品的酒盒及酒瓶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在保护期内,故其认为没有侵权。法院认为:某特公司生产的白酒在相关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为相关消费者所知悉,应认定其在相关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其白酒产品上的包装、装潢已形成了显著的整体形象,已与某特公司的建立起了长期稳定对应关系,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已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所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经比对可以发现,被诉产品与某特公司的的酒瓶形状完全相同,虽然瓶贴、瓶盖颜色不同,但整体视觉效果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被诉白酒来源于某特公司或者与某特公司存在特定的关联关系。各被告的生产、销售行为,侵害了某特公司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构成对某特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原告白酒的包装装潢使用在先,其合法权益应予保护,某海酒厂所称的合法的注册商标及外观设计专利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应承担侵权责任。有一定影响的装饰装潢亦是一种法律保护的权利,亦被很多白酒企业所忽视。一些市场知名度和辨识度很高的产品,虽然不属于商标或者外观专利保护的范围内,但是亦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保护。某特公司生产的白酒产品的包装、装潢被法院认定为具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在此情形之下,虽然被告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存在因侵犯在先权利的问题,最终仍要承担赔偿责任。通过以上案例,我们简单的将白酒行业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的争议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梳理,可以看出白酒行业的知识产权争议基本都集中在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上面,通俗一点的表达,主要都是“搭便车”的行为,真正涉及到公司核心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侵权并不多见,知识产权侵权领域非常集中,侵权主体基本都是一些小企业为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只是相关权利的申请注册获得授权就万事大吉,更重要的还有相关知识产权风险的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

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对于知识产权风险的管控能力决定其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因此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不仅是企业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提高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的需要,也是白酒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白酒企业应当将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规避各类知识产权风险,以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在专利方面白酒企业必须加强多研发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技术研发工作的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在研发立项时,做好国内外专利文献的检索及分析工作,防止项目立项时的重复研发;研发完成后,需要评估研究成果的具体管理方式,是采用技术秘密的方式保密还是申请专利;同时加强在专利事务管理和运营中的风险与防范,特别是注意在生产经营中的对外活动包括原辅材料、设备、技术采购,以及技术委托或者合作开发、委托加工或者销售他人生产的产品等行为的管理,避免被动侵权。


2、在商标方面商标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资源之一,企业对商标的管理规范与否、商标知名度的高低是衡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做好商标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商标在注册、使用、管理、运营等活动中的风险,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已经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应及时延伸至相关领域,避免被他人抢注。加强与各地知识产权业务主管部门的合作,用好行政手段打假的方式。


3、在著作权方面在江苏省内,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著作权纠纷占50%以上。因此切实加强著作权管理、有效规范著作权风险对白酒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白酒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创作作品,要加强对已有作品的了解,防止抄袭他人作品;使用他人作品,要征得著作权人或者合法继承人的同意;委托他人创作作品,应在合同中约定使用该创作作品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时,受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外宣传的材料中所使用的文案、字体、图片、头像、音乐、影像素材等需要明确有授权。


4、在商业秘密方面商业秘密是当前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的热点,司法裁判对于能认定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就予以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性赔偿,白酒企业应当予以重视。对于商业秘密,白酒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对于企业重要的能够构成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必须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该条是后续商业秘密维权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也是法院判断信息能够构成商业秘密的基本条件之一;引进高层次的技术人员和技术的时候,需要确认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可能性;发现商业秘密被侵权,应当要积极采取维权措施,被控侵权也应积极应对。 综上所述,白酒行业是食品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白酒行业的发展既要对传统文化和技艺的保护,亦需要在现代科技的助力下茁壮发展。白酒行业对于酒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的力度和强度一直保有在一个较高的态势,但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各个层面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对还是比较薄弱的,酒文化深厚且酿酒技术领先的白酒企业更是凤毛麟角,还未成为行业的主流。知识产权经济时代,创新与保护同样重要,技术革新需要被肯定,保护是最好的肯定方式,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帮助白酒企业实现新的飞跃。


参考文献:

[1]何帆,陈天华. 论我国白酒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法制与社会》;2014.8278

[2]注册商标达251万件酒类知识产权如何保护? 中国食品报 2021-03-22 

http://www.cnfood.cn/article?id=1373799987003002882

[3] 胡军锋,刘冰. 科技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研究;《科学与财富》;2014-12-30.

[4]2021年度“中国酒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酒业协会网站 2022-02-21 https://www.cada.cc/Item/1309.aspx.

[5]陈勇.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问题的研究;2008

[6]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53655ba35d8d4ddc8423acfa0017ea98.

[7]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6970d75db1044b94bb19a9c6004ce572.

[8]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331cfccf90574bfab17faca801694900.

[9]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be1507c1b61a44f79a07acba0115c7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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