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陆港枢纽——宁波海事法院在义乌港新设“海上共享法庭”

2023-10-06    来源:宁波海事法院

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在浙江义乌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港务公司)举行宁波海事法院“海上共享法庭”(浙江海港义乌港务公司服务站)揭牌仪式并召开座谈会,该“海上共享法庭”是宁波海事法院设立的第34家“海上共享法庭”。宁波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锋,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张建军等参加揭牌仪式。


在座谈会上,李锋回顾了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通过在义乌设立巡回审判庭、一带一路纠纷诉调对接义乌中心等便民利民举措,服务义乌对外经济发展的历程,介绍了宁波海事法院设立该“海上共享法庭”在推动“涉浙江自贸区建设相关纠纷审理‘一件事’机制”建设方面的积极意义,阐明进一步深化“海上共享法庭”与义乌港务公司融合协作的发展方向。


张建军对宁波海事法院在义乌港务公司设立海上共享法庭表示感谢,表示义乌港务公司将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对接,确保“海上共享法庭”(浙江海港义乌港务服务站)有效运作、规范运行,切实助力货代等外贸进出口企业在“家门口”享受到高质量海事诉讼服务。


座谈会后,宁波海事法院审监庭庭长陈晓明为现场企业职工分享了一个因瞒报烟花爆竹被行政部门处罚而导致索赔的典型案例,讲解了货运代理中委托人对危险品有哪些如实申报的义务,解释了如实申报的重要意义。这堂紧贴义乌外贸实务的“法治课”,帮助企业职工正确认识危险品申报工作,杜绝瞒报漏报行为,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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