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发布2023年全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事例

2023-12-11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大提升”之年,还是全省政法机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健全司法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举措,积极主动维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打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11月1日,是第三个“江西营商环境日”。为全面总结宣传全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探索和创新,推动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不断向深度、广度拓展,省法院评选了2023年全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事例。这些事例既涵盖了司法服务民营企业、推动行业发展、助力金融风险防控化解、推进“僵尸企业”出清等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也关注了多元解纷和立案速裁机制创新、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破产管理人履职服务、执行信访矛盾化解、执行转破产程序等热点问题,体现了全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和贡献。


2023年全省法院打造一流法治化

营商环境十大典型事例

目   录

1.抚州法院创新开展“法惠千企 非公维权”服务企业工作,全面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从“提前介入”到“清算重生”,上饶法院打造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方程式”

3.鹰潭中院开设破产管理人“一窗”“一网”履职平台,全力唱响“鹰办尽办”营商环境品牌

4.萍乡中院创设“诉在萍和”多元解纷和立案速裁品牌,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5.九江法院创新执行信访“四步工作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6.赣州中院创新“司法查控+纳税过户”机制,全力推动法拍房不见面一次办

7.吉安法院构建“执破融合+微创新”机制,探索打造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管理模式

8.袁州区法院建立公益清算机制,助力“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

9.渝水区法院推动三大整合,助力司法服务金融风险化解

10.青云谱区法院成立“建筑产业链司法护航中心”“数字物流法企直通站”,助推特色支柱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事例1:抚州法院创新开展“法惠千企 非公维权”服务企业工作,全面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基本情况】

抚州两级法院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不断创新理念、思路、机制和举措,健全完善法商联动机制,创新开展“法惠千企 非公维权”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满足民营企业多元的司法需求。“法惠千企 非公维权”服务企业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与工商联联合召开联席会议15次,与企业开展座谈会63次,走访企业2900余次,解答咨询1948个,诉前化解纠纷2881件。法润园区、法惠千企工作平台共入驻企业1418家,为企业提供在线服务900余次,在线办理司法咨询、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各类工单1079次,回访满意率100%。全市司法服务企业质效明显提升,今年1-9月份涉企纠纷案件收案较去年同期减少105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4.5天,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7.5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高0.14%,结案标的额增加46.21亿元。抚州法院的做法广受企业欢迎,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大会上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


【工作举措】

一是创新法商联动工作机制,凝聚保障企业发展合力。深化法院与工商联的合作与协调,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涉民营经济纠纷,抚州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机制、风险预控机制、投诉转送机制、法官联系企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五项机制”。畅通了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企业合法合理诉求,形成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力。


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抚州中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法惠千企 非公维权”专项行动。全市法院依托在工业园区设立的法庭和巡回法庭,组建一支专门的审判、执行团队,建立涉企案件信息集中管理,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为涉企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让涉诉争议依法得到快速解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降低企业诉累。全市法院组织400多名法院干警(含院领导、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共挂点联系1418家企业,根据条线职能和属地原则构建全市法院“网格化”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送法联企活动,建立“一企一档”,因企施策提供精准服务。


三是推进涉企纠纷诉源治理,降低企业维权司法成本。召开全市法院、工商联健全联系机制暨客商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推进会,大力推广东乡区法院“客商纠纷调解中心”经验做法。全市法院依托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在工业园区成立“客商纠纷调解中心”,组建专业调解队伍,构建“法院+工商联+园区管委会+工会+N”诉调对接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凡涉及工业园区企业、员工的有关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均由“客商纠纷调解中心”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可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促进涉企纠纷多元、快速化解,减轻企业诉累,降低企业维权司法成本。


四是搭建法律服务工作平台,优化在线服务企业模式。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数字赋能、系统集成为手段,建设法润园区、法惠千企工作平台,于2023年5月份上线运行,并为辖区内企业商会和企业免费安装。通过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案件查询、网上立案、在线缴费、诉讼引导、文书送达、视频庭审、申请执行、司法建议、法律咨询、投诉建议等“一站式”线上司法服务,法院干警在线与企业联系、沟通,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在线服务,保证企业非诉诉求得到响应,畅通企业“发声”渠道。通过对法院案件和企业案件数据分析,了解企业的管理状况和外部环境,为企业做出科学的决断提供依据。平台通过法官企业服务中心为法院提供企业服务的集中化管理,通过建立企业在线档案,实现对企业档案信息、走访记录、服务情况、对接情况在线台账的登记与查看;建立工单处理及监督机制,实现企业在线提交的咨询、建议、投诉等工单的收集、分派、办理、反馈和回访功能,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链条式、一体化服务。


【典型意义】

抚州法院通过加强与工商联的合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以创新开展“法惠千企 非公维权”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一个平台、一条通道、一大中心、一张网格”的“四个一”服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涉企纠纷诉源治理,不断满足企业各类合理诉求,全面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合法经营能力、依法维权能力,降低企业的维权司法成本,提升企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解决企业难题、化解涉企矛盾、维护企业权益、护航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事例2;从“提前介入”到“清算重生”上饶法院打造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方程式”

【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上饶共计14个房地产开发楼盘破产案件涌入法院,涉案债权近200亿元,涉案人数近千人。上饶中院谋定后动,在省法院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立足自身审判职能,积极树品牌、培优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积极探索政府提前介入、引入共益债、招募投资者、协调政府平台兜底收购等办法,帮助盘活楼盘开发,消除烂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三年来,上饶两级法院已成功盘活7个长年烂尾楼盘,成功处置房地产企业破产债权62.41亿元、土地1211.09亩、房产71.41万平方米,蹚出了一条房地产企业破产“预重整、增值、保值、重生”的新路子。


【工作举措】

一是府院联动聚合力,提前介入“预重整”,为房地产企业破产续建、实现债权开辟绿色通道。破产重整成功的关键,同样依赖于完善的协调机制。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前,婺源法院与县政府及时沟通,针对个案成立了府院领导小组,促成了建鸿公司承诺全垫资续建烂尾工程,引进律师事务所摸底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以共益债融资200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调邮储银行同意向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分析、反馈、修正了《重整计划(草案)》。最终,在该案正式受理后,60天内一次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方案》,以提前介入“预重整”的方式,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


二是招募金融机构参与融资,引入第三方投资续建,为烂尾楼盘“增值”。重整成功的关键在于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和重整企业的融资支持。在“龙湾家园”项目楼盘预重整案件中,广信区法院充分发挥政府在预重整中组织协调、维稳处置、招商引资、政策帮扶等方面的作用,创新管理人指定方式,通过接受债务人、主要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的共同推荐,指定临时管理人。同时,积极指导临时管理人配合意向投资人严格审查再融资的条件及需求,采取“共益债+注资续建”模式,由投资人向项目融资1.1亿元,作为共益债,在项目存有销售款时,按70%比例偿付垫付的工程款。最终成功实现预重整,仅39天即通过了重整方案。项目建成后,普通债权受尝率将由0%提升至18.9%。


三是引导政府投资平台参与拍卖,兜底作价回收,为已建成楼盘“保值”。烂尾楼盘处置的终极目标,是要将现有的财产价值提到最高,尽可能实现更多的债权。玉山法院在对昂大公司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主动协调政府作价直接回收因建设手续不完备无法拍卖处置的办公楼和宿舍楼,相应的工程款由政府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再向管理人申报工程款债权。其他财产流拍后,引导政府平台以 8403.08 万元的价格兜底收购,使普通债权受偿率达33.97%,实现了破产财产保值快速变现。同时,玉山法院利用自有网络拍卖账户处置破产财产,减少处置成本 126 万元。


四是积极探索“重整式”清算新模式,在清算中重整,促进房地产烂尾项目“重生”。上饶市信州区法院在处理中商广场破产案件时,因投资公司中途拒绝参与收购,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案件被迫进入清算程序,但该院仍积极探索各类工作方案,包括借共益债模式以及债权人自筹资金续建方案,最终,经公开招募,江西临川一家建筑公司与管理人签订《中商广场项目续建意向协议》,并支付了300万元诚意金,成功开启了“重整式”清算模式。今年3月,案涉债权高达10.7亿元460多人的中商广场,在停工烂尾八年后重新开工。 


【典型意义】

上饶法院在房地产行业下行,部分房地产企业陷入破产困境的情况下,积极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府院联动支持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地化解了房地产企业破产带来的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司法服务保障创造更具活力、竞争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有益探索。


事例3:鹰潭中院开设破产管理人“一窗”“一网”履职平台全力唱响“鹰办尽办”营商环境品牌

【基本情况】

鹰潭中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创新打造的“鹰办尽办”政务服务品牌,与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破产管理人履职“绿色通道”,实现破产管理人履职“一窗受理、一窗分发、一窗办结”,进一步破解管理人履职中涉及的破产财产解封、处置、查询等堵点、痛点问题。在线下“一窗”通道设立的同时,鹰潭中院配套搭建线上“一网”协调平台,由鹰潭市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鹰潭市破产案件府院联动“6+N”议事协调机制》,推行破产管理人与6家常态化协调联动单位“线上办公、在线解难”,构建了“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急议”的工作格局。通过开辟破产管理人“一窗”“一网”履职平台,大大提升管理人履职法治化、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助力鹰潭营商环境优化新飞跃,管理人履职保障进入“优”时代。鹰潭市破产管理人“一窗”“一网”履职平台建立以来,已经为35户破产管理人办结破产企业资料查询、注销登记、印章注销、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等相关事项共84件,得到破产管理人的一致好评;21个破产案件建立了“议事协调群”,线上为破产管理人解决问题56件,加快推进了破产个案审理。2023年,鹰潭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效率逐渐加快,有效降低了破产成本,畅通了市场主体退出的“最后一公里。”


【工作举措】

一是首席代表负责,破产专窗实现“一次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破产管理人履职“绿色通道”专窗,全面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度,由涉及破产事务办理的相关部门向“首席服务员”授予相应权限,按照“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通办”工作模式,实现破产事务跑一次、专窗办。破产管理人不再需要前往多个部门、多个窗口排队办理业务,只需在破产管理人履职“绿色通道”处办理即可。办结的材料或回执加盖业务公章提交回“绿色通道”,由“绿色通道”及时通知破产管理人领取或免费邮寄送达,实现“一键式”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办。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简易事项推行“马上办”。鹰潭法院精细梳理了破产管理人的履职项目,简化破产管理人办理事务应当提交的手续或材料,规范“绿色通道”的办事流程,明确不同事务的办理时限。同时,不断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对“首席服务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理顺工作流程,确保业务无缝衔接,对一般事项做到“即申即办”,对复杂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将“绿色通道”打造成简便、快捷、高效的“高速通道”。如办理企业资料查询,企业财产抵押、质押登记,破产企业注销登记等业务可以“即申即办”,办理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及备案,产权过户等业务能一日办结。


三是案案建群协商,急事难事都可“网上办”。为进一步提高府院联动机制在保障管理人履职、推动破产个案审理的工作效率,鹰潭法院推动建立“6+N”议事协调机制,即由市法院、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6个主体)和其他不确定成员单位(N种力量)为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破产案件裁定受理后,由承办法官组建案件推进工作群,邀请破产管理人和企业所在地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联络员进群,线上线下多方位协调、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办理破产企业财产查询、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指导破产企业依法交税等事项。对独自办理无法顺利推进的事项,破产管理人可以在议事群申请由法院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落细一案一议工作责任制。通过线上定期联络、信息共享,构建“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急议”的工作格局,加快了破产管理人的办事进程。


【典型意义】

履职“绿色通道” 是服务窗口从“专科”向“全科”转变,实现了在办事环节上做“减法”,在服务质量上做“加法”,为破产管理人构建了系统完善、集约规范的服务体系,破产管理人办事成本大幅降低。破产案件“6+N”网上议事协调平台,助力破产管理人问题反馈更便捷、法官协调更及时、部门落实更高效,实现了前台后台、线上线下的无缝对接和高效运转。通过开辟破产管理人“一窗”“一网”履职平台,解决了破产管理人履职的“难点”“堵点”问题,大大提升管理人履职法治化、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有助于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事例4:萍乡中院创设“诉在萍和”多元解纷和立案速裁品牌,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基本情况】

萍乡中院挂牌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和立案速裁团队,全力打造“诉在萍和”多元解纷和立案速裁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品牌,开展审判质效大提升专项行动,建立涉企案件全类型覆盖、涉企案由系统性分流、涉企纠纷全领域调解的速调快审工作体系,突破了萍乡中院原有的传统审判模式,把传承好红色司法基因作为切入点,弘扬安源裁判委员会“秉息事宁人之旨,持正道公平之法”的司法理念,积极能动地运用“恳挚的劝导”之司法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发挥司法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上的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在更前端化解、实质性化解,解决企业的纠纷,解开企业家的心结,在调解成效、审判效率、企业满意度上实现了大提升。“诉在萍和”立案速裁团队办理的二审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大幅提高,效果良好,相关工作举措和案件成效被多家媒体报道。


【工作举措】

一是传承红色基因,坚持能动司法,在理念更新上走在前。立案速裁团队发扬安源裁判委员会通过“恳挚的劝导、正当的裁判”,达到“息事宁人之旨”的司法理念,全面指导各县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采取分片指导、分类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司法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上的职能作用,利用“法院+N”的多元解纷模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与商会、行业协会、企业工会等组织共同组成涉企纠纷化解合力,将矛盾纠纷在更前端化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6158件,调解成功率76.84%。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召开“诉在萍和”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明理,积极向金融行业相关部门、住建部门、仲裁机构等发出司法建议,强化源头治理共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二是改革审判机制,坚持守正创新,在提质增效上勇争先。“诉在萍和”不仅是工作目标,更是工作机制的创新,萍乡中院突破了以往分庭室办案模式,集全院刑事、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业务骨干在立案庭组成速裁团队,分成若干个“1+1+1”的小分队高速运行,涉企业刑民交叉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均有专业法官参与审判,办理全院80%的一、二审民商事案件,以早上部署、白天落实、晚上总结的加速度,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月分析的机制确保及时高效。公开了法官手机号码,向社会公开承诺司法服务不打烊。深化化繁简分流,发挥速裁法官最早接触当事人和分析案情的优势,及时甄别简案繁案,并对难案进行一对一提醒,进一步提高效率。


三是创新调解方式,坚持“如我在诉”,在司法为民上善作为。团队根据涉企案件的类型、案由和领域,组建专业的建设工程类、劳动争议类、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类等调解小组,从企业用工、融资、经营交易、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高效的调解工作。抢抓案件卷宗流转的时间提前介入上诉案件的调解,从法官到助理、书记员,人人都是调解员。充分利用云上法庭等智慧手段开展在线调解,让数据多跑路中,让当事人少跑腿,今年共计调解159件二审案件,80%以上都是涉企纠纷,通过调解李某与房产公司一案成功化解背后的20余纠纷,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四是优化司法服务,坚持行稳致远,在服务大局上显担当。萍乡中院建立“诉在萍和+入园驻企”司法服务新模式,与市工商联、市非公维权中心共同在市民企之家建立常态化的司法服务平台,以调解案件为契机,开展对企业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用法的常态化入园驻企行动,确定服务企业的名单,设立入园助企法官服务站,建立“法官+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司法服务,最大力度提升司法护航企业发展水平,持续打响萍乡法院“案件受理不用求人、案件审理依法依规、案件执行便捷高效、司法服务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


【典型意义】

“诉在萍和”多元解纷和立案速裁工作让市场主体在诉讼前后都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每一个细节,变法官认为的公平正义,为企业感受的公平正义。不仅探索出传承红色基因的新模式,更是将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贯彻到审判工作始终,让调解优先实质解纷成为司法目标,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以高效高质、公开透明的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事例5:九江法院创新执行信访“四步工作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基本情况】

近年来,九江法院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方法和措施,及时化解了大量信访问题。但随着经济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涉企商事执行信访案件不断增多,且难度越来越大,呈现多元化、多次化、多访化的“三多”趋势。为“零积压”化解涉企商事执行信访矛盾,保障当事人权益尽快兑现,特别是初创期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九江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促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致力于改革创新,推出码上办访、联动处访、双向查访、源头治访的执行信访“四步工作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纾困解难。执行信访化解“四步工作法”,通过明确的工作步骤和流程,保障了执行信访案件的受理、核查和办理效率,同时促使信访主体的胜诉权益尽快兑现,取得了一定实效。2022年以来,九江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了两次“同步大接访”活动,接待来访当事人264人次,当场化解信访案件43件次,并开通“司法作风监督热线”,已受理举报70件次,转交督办13件次,办结13件次,群众满意度100%。2023年1-7月,九江中院受理涉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信访案件95件,同比下降23.08%。


【工作举措】

一是“码上办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迎访。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有信必复”“接访即办”要求,进一步畅通执行信访反映渠道,在定期开展线下接访的基础上,联合科技公司研发线上接访平台——“执行信访直通车”,设立二维码标识牌,“一案一码”快速收集和及时回应信访人关切,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迎访,实现信访“随时办”“码上办”。同时制定《执行信访直通车工作办法》,明确执行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简单信访案件5日内办结,复杂信访案件推行“1271”工作模式,1个月内有效办结。


二是“联动处访”变程序空转为实质化解。依托“执行信访直通车”平台,实现对九江市两级法院执行信访案件统一受理、联动治理,构建了两级法院联动处访、督导督办机制,压紧压实了信访化解责任,有效解决了信访处理中的程序空转问题。对初次信访案件,做到“有信必复”“首访必接”,推进案件化解在早在小;对重复信访案件,建立工作台账,因案施策、制定方案、逐案化解,对于合理合法诉求,依法及时解决,对于无理缠访案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严格把关审核,依法终结信访。如在德安县法院办理的陈某申请强制执行买卖合同信访案中,创新运用“现场搜查+预告知”等措施,实质化解了信访矛盾,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第三批执行信访典型案例。


三是“双向查访”变体内循环为体外监管。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加强执行与督察部门双向互动,将检查案件执行情况与检查执行干警纪律作风情况同步进行,对执行信访开展“交叉评查”“一案双查”。督察部门发现不规范不合法执行行为,及时转执行部门核查处理。执行部门发现违纪违法执行行为,及时与督察部门、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并依程序移送处理,并提出处置建议,变单一体内循环为多重监管体外循环。


四是“源头治访”变事后处置为前端化解。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执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初次接待岗,对执行风险等有关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让案件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建立合理预期,最大程度地降低涉执信访风险。在强制执行中,坚持能动执行理念,深度融合信息化手段,抓好执行工作质效管理,及时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针对反映突出的执行信访问题,常态化开展执行信访“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主动释法明理,及时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访变大访、初访变重复访。


【典型意义】

九江两级法院在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执行信访问题入手,创新工作方法,提出解决问题思路。一方面,通过主动迎访的方式,提高了执行信访案件的受理率和办结率,为企业提供了更高效的解决渠道,纾困解难,增强了市场主体的信心。另一方面,实质化解执行信访案件,营造了公平、稳定的法治环境,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事例6:赣州中院创新“司法查控+纳税过户”机制全力推动法拍房不见面一次办

【基本情况】

赣州中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建立执行不动产“司法查控”不见面和“纳税过户”一次办两大工作机制,有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签署“不动产司法查控”总对总合作协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不动产司法查控“不见面”办理。同时,与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市本级“法拍房过户纳税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依托数字化手段推行法拍房纳税过户“一件事”改革,通过减环节、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构建法拍房“纳税过户”一次办结机制,有效缩短了执行办案用时,切实解决法拍房交付手续繁琐、办证时间长等问题,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截至2023年9月底,赣州市不动产线上司法查询37209件、查封4746件,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35.75天,同比减少21.26天;通过联审平台共发起不动产联审93件,标的物成交量同比上涨22.2%,成交率同比增长25.6%,悔拍率同比下降20%;当事人经“一窗受理”,最短办证用时缩至1小时。


【工作举措】

一是横向联动,一体构建大格局。与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通过对涉不动产执行业务流程进行再梳理和再总结,创新实施全环节“流程再造”,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标准推动执行办案系统与不动产司法查控系统的建设与融合,法院依托系统平台网上在线办理不动产查询、查(解、续)封及强制过户等事项,实现司法查控业务类型全覆盖,让“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迭代升级。在法拍房过户环节,对于需要出卖人(即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直接由法院向税费收取部门代为履行缴付义务,改变传统由买受人前往窗口先行垫付方式,由法院负责从拍卖款中划付法拍房所欠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土地出让金、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实现群众仅需缴纳拍卖款和买方税款即可办理权证,从而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群众购房成本,提高司法拍卖成交率。


二是数字赋能,一网贯穿全流程。赣州中院完善执行数字管理系统,依托市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建立“一门联审”机制。在法院开设查询端口,通过线上联审机制,就拟处置的不动产的权属信息、欠缴税费、交易税费计算方法、税收优惠、维修基金等多项信息,由法院对发起核查任务,8个主管部门配合联审,进行拍前核查并反馈基本情况,由法院按照标的物逐个汇总材料并单独建档,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互通,改变以往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法拍房欠缴税费的做法。联审通过后,移送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将拟拍卖不动产联审情况通过司法拍卖公告醒目提示、详细告知,公平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后续买受人悔拍风险。


三是服务前移,一窗办结高效率。在赣州中院执行事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涉法专窗”,在“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办理模式下进一步拓展服务职能,将法拍房过户涉及的不动产申请受理、税费缴纳、不动产权证领取、水电气过户等业务整合至“涉法”专窗一站式办理,集中采集买受人过户所需的信息、材料。法院在成交后一次性计算各项费用、引导买受人一次性付清款项,一次性办结过户手续。买受人可直接在法院涉法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无须再跑其他部门或窗口,打通了法拍房过户“最后一公里”,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办理目标,解决了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切实节约了群众办事时间和交易成本。


【典型意义】

相对于传统线下办理模式,不动产“司法查控+纳税过户”一件事联动办理有效打通了司法和行政之间的壁垒,是信息化改革在行政领域和司法领域的深化和延伸,也是对原有执行联动协作模式的校准和重塑,主要呈现出四大优势:一是协同更高效,实现了涉不动产执行事项点对点一键发起、及时反馈,办事效率大幅提升,让法院实现“不见面”“零次跑”的目标;二是功能更开放,着力拓展单位机构协作,深化功能应用,实现数据“双向”甚至“多向”推送;三是流转更安全,通过系统对接,避免了线下信息录入及审核失误问题的出现,系统平台对法院提交的信息和登记部门办理过程数据均有留存,保证了信息的安全;四是群众更便利,买受人在线确认成交,缴纳拍卖款和由其承当的税费,从“跑多地、等多时”到“跑一次、来一地”,凸显“把便利留给群众”的服务导向。


事例7:吉安法院构建“执破融合+微创新”机制探索打造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管理模式

【基本情况】

吉安法院积极响应江西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模式打造,构建“执破融合”新机制,推动辖内安福法院在“执破融合”立案、审理、终结高效运行体系基础上,总结提炼了一套行之有效、简单可行破产案件办理模式即“执破融合+微创新”模式,以强管理为切入点,以微创新为驱动力,即抓内部协调、管理,又抓外部监督、联动,形成内外合力,通过“一事一议”、“一案一策”、“一图一表”、“一案一督”等切口小,见效大,易操作的微创新举措,力促“执转破”工作跑出加速度,“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一号改革工程”。2023年,吉安中院共审核吉安辖区法院移送的执转破案件50余件,提示风险点20余条。安福法院办理的江西和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通过“执破融合”实现了“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同时引入优质企业接盘,实现破产、引进、投产“三同步”。该案例被成功入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工作举措】

一是执破融合贯穿“执转破”全过程。一套人马贯穿全程,既有执行人员又有破产审判人员,且都是破产审判合议庭成员,办案团队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保持办案人员的稳定性。一个方案贯穿全程,考虑个案特点,联合制定办理方案和矛盾预防、处置、化解方案,方案内容既包括执行阶段,又包含破产阶段,一以贯之,确保执破方案的有效性和执行力。总体思路贯穿全程,不管在执行阶段还是在破产阶段都严格执行,确保总体思路的延续性。执破融合“三个贯穿”为“执转破”案件“稳、好、快”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微型创新渗透“执转破”各环节。“一图一表”创新破产案件管理模式。安福法院在全省率先、全市首创探索建立“一图一表”实现破产审判工作可视化管理模式:“一图”即作战图。吸收省法院该年度破产审判工作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细化重点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间节点,并及时标注完成情况,逐一对照落实。“一表”即个案进展汇总表,对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及管理人是否落实“四个一”(一案一方案、一案一建群、一案一报告、一案一督导)提出明确要求,解决了对管理人如何管、管什么的难题。同时对破产案件进行全流程指导、跟踪,将审理过程细分为24个时间节点,明确相应的工作任务,有效地解决了办案人员每个时间节点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难题。“一案一策”创新执破案件办理思路定方案。制定方案环节,针对部分“执转破”案件涉群体、涉民生,重大复杂敏感等特点,通过“一案一策”确定办案总体思路,科学、精准制定执转破方案。“一事一议”创新府院联动机制解难题。针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通过“一事一议”予以解决。“一案一督”创新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方式有力度。对管理人履职不力,案件进展缓慢,办案不规范等情况发出督促函,限期办理或者改正,极大地促进了破产管理人规范高效办案。 


【典型意义】

“执转破”对破产审判、提升执行案件质效、清理执行终本案件均存在其独特价值。但“执转破”工作面临启动标准如何界定、操作程序没有明确的指引两大难题,吉安法院通过“执破融合+微创新”探索建立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管理模式,提升了“执转破”案件的办理效果,同时也推动了执转破程序的高效运行,达到内强素质即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外强督管即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的目的,通过内外结合,双管齐下,联合发力,极大地提高了破产案件审理质效,促进破产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事例8:袁州区法院建立公益清算机制助力“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

【基本情况】

为建设高质量市场主体体系,袁州区法院与区市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意见(试行)》,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对经营异常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将符合条件的大量经营异常企业通过强制清算程序有序退出市场,为常态化公益强制清算提供制度保障,高效解决被吊销营业执照而长期未注销企业的退出难题,规范清理“僵尸企业”。宜春峰晨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用时58天办理了工商注销,率先完成公益强制清算,该案例先后被省改革办、省营商办、江西日报、省高院信息刊物登载。与市监局、税务、袁州产业园联合排查公益强制清算案件,对符合破产条件的即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截止2023年8月31日,已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0件,注销企业2家,实现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受理。


【工作举措】

一是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由袁州区法院与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意见(试行)》,从企业筛查、申请启动、审理清算、资金保障、注销登记五个方面做出规定,为公益强制清算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公益管理人(清算组)数据库。袁州区法院指定出台《关于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公益管理人(清算组)选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对自愿报名担任公益管理人(清算组)的社会机构进行审核,并建立公益管理人(清算组)数据库,对适用公益强制清算案件,在公益管理人(清算组)数据库中以摇号方式指定公益管理人(清算组)。


三是建立公益清算协作机制。袁州区法院与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家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袁州区“僵尸企业门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托“僵尸企业”门诊办公室,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其中,由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区经营异常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筛选出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未注销的企业,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数据库,定期将企业名单推送给法院。区市监局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数据库,并依托“僵尸企业门诊办公室”,向法院推送了四批吊销未注销企业名单,累计包含5612家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被注销的企业。法院在收到名单后,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对企业欠税情况和经营情况核查,利用司法大数据对企业涉诉、涉执情况进行排查。经过严格核查后将结果反馈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其对符合条件吊销未注销企业申请公益强制清算。


【典型意义】

一是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公益清算常态化制度推出后可以有效提醒企业做好日常经营管理,保管好企业档案,保持法人代表和股东联系方式畅通。同时可以帮助企业树立依法清算的法律意识,在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又长期未经营的,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处理企业剩余资产,符合注销条件的办理注销手续,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二是常态化打击逃废债、恶意注销,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利益。部分企业经营者,在企业陷入经营困难,拖欠大量债务无力偿还时,通过股东虚假清算,转移企业财产或在未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偿企业债务的情况下提供清偿完毕的清算报告向市监局申请注销公司,而市监局对企业注销申请行使的是形式审查,导致部分企业非法注销,引发企业债权人在得知企业注销后无奈向法院起诉企业股东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法院、检察院、公安、市监部门应加大府院联动协调力度,建立常态化打击逃废债,恶意注销机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监管责任。公益清算制度的推出,可以督促市监局对连续2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及时联系企业,到企业登记住所地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并向税务部门、工业园、人社局等部门核实企业是否为税务部门的非正常户和长期停产未经营及是否欠薪、欠社保的信息,符合条件的予以吊销,吊销一定时间后责令企业及时清算,经督促不予办理的应及时采取处罚措施,或作为企业监管部门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对僵尸企业进行强制清算,清算组发现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的转入破产清算程序,高效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


事例9:渝水区法院推动三大整合助力司法服务金融风险化解

【基本情况】

渝水区法院在审判中注重更新理念,为金融企业和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效解纷服务,开展金融案件示范判决,稳定金融市场主体法治预期,进一步优化法治化金融环境。2022年以来,渝水区法院办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7604件,为金融机构回笼资金6.52亿元,诉前调解金融纠纷421件,调处成功370件,涉及金额5407万元。执结金融案件3147件,拘留32人次,发布失信、限制高消费6000余人次,促成636人主动和解履行债务。共查封、拍卖金融抵押资产257处,成交215处,成交金额2.78亿元、溢价率38.6%,有力保障了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工作经验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工作举措】

一是“集约+治理”相整合,打好金融债权保护升级战。优化模式,打造集约办理高地。设立金融法庭,配齐配强金融审执专业团队,优化审执流程,实现金融案件立案、审理、执行集约办理。完善机制,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强化诉源治理,在全省率先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金融巡回审判点,构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打防结合,形成风险防范合力。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追赃挽损,审理非法集资、职业放贷、洗钱、金融贷款诈骗等涉金融刑事案件62件。


二是“破产+保护”相结合,打好金融担保债权主动战。执破联动,优先保护金融担保债权。积极推动涉金融债权的执行案件转破产案件,促进金融债权保值增值,提升金融债权清偿率。同频共振,切实保障金融机构监管权。推行主要权利人推荐管理人制度,将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重要权利赋予金融债权人,依法选任金融机构代表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主动吸纳金融机构参与破产财产的调查、分配方案和重整方案的制定,让金融机构能够同步实时监督。加强审查,严格防控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移送的破产案件,做好资金往来、税务信息、工商信息等“三查”,深挖“逃废债”线索。从破产申请审查、管理人清查破产财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进行规制。已进入破产程序无法清算的案件,终结破产时赋予金融债权人可向债务人的相关人员主张权利,从源头管控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三是“智能+创新”相融合,打好金融债权执行攻坚战。引智提速,建立金融债权执行绿色通道。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及不动产、机动车在线查控系统,建立查询、保全、处理绿色通道,实现金融债权执行案件查控全程在线办理。今年5月与九江市柴桑区查控平台联网,全省率先建立跨区域查控系统,进一步提升金融案件的办理质效。精准发力,开展金融执行专项行动。加强执行攻坚,一案一策保持高压态势,对被执行人采取好拘留、拘传、失信限消等强制措施,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和解履行债务。创新举措,优化金融债权执行程序。建立金融资产评估询价系统,简化评估程序。与4家金融机构签订“网拍贷”协议,提升拍卖处置变现率。


【典型意义】

渝水区法院将金融审判工作作为立足自身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落实中央“六保”“六稳”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战略部署,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党委政府做好金融风险重大案件处置,有效防止了大型企业风险外溢,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事例10:青云谱区法院成立“建筑产业链司法护航中心”“数字物流法企直通站”,助推特色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

【基本情况】

青云谱区法院依据青云谱区建筑和物流产业发达特色,立足建筑和物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各种法律纠纷易发、多发、频发,成员企业反映存在商事纠纷多、诉讼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多发特点,围绕南昌市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布局,探索“线上+线下”服务通道,在区委统战部的指导、协调下,联合工商联及相应行业商会,于线下成立“建筑产业链司法护航中心”,线上成立“数字物流法企直通站”,致力于提供“论坛式”“订单式”“联动式”司法服务,通过“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方式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是三方联动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建筑产业链司法护航中心成立以来,先后组织建筑产业链商会企业听取法治讲座六次,为各类建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0多起,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的化解的矛盾纠纷就达70多起,为各类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节省诉讼成本120余万元。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多家媒体的报道。


【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三新”工作原则建设线下“建筑产业链司法护航中心”。青云谱区法院、青云谱区工商联、青云谱区建筑产业链商会三方共同出台《共建“法院+工商联+商会”联动解纷机制成立南昌市青云谱区建筑产业链司法护航中心的实施细则》,从资深律师、退休法官、专家学者、仲裁员、建筑行业资深鉴定人员中选取21名特约调解员,成立“南昌市青云谱区建筑产业链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建筑产业链商会设立办公室驻点工作,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采用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多元化解E平台线上和法院驻商会调解工作室线下两个平台调解建筑产业链商会成员企业矛盾纠纷,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大大降低商会成员企业的维权成本、减少商会成员企业的维权时间。


二是全力打造线上“数字物流法企直通站”。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优势,精准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实现“人员前置、普法前置、咨询前置、专业前置、机制前置”,推动形成“行业调解优先、司法程序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将直通站打造为“数据法学智慧物流实践基地”重要载体,发布《数字经济政策文件汇编》,进行“线上+线下”的数字经济法律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在站点主旨授课。充分利用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进涉物流企业争议线上调解、网上对接、数据统计等互通共享工作。充分把握智慧物流发展趋势,帮助省物流行业协会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发生争议较多的领域、企业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争议预防预警、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改善传统物流行业效率低、服务水平差等问题。


【典型意义】

青云谱区法院根据地域特点、产业基础和发展态势,科学研判、延伸职能,在服务企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积极回应企业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大司法助力,并且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根据区情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口,以小切口保障地方经济大发展,创新设立建筑产业链司法护航中心、数字物流法企直通站,工作既具有开拓创新性,也找准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口,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