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未来的路在哪?

2023-09-25    来源:拙思杰的周期研究

前两天看了一篇《PPP重启热议,使用者付费或成主要模式》的一篇文章,最近也成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局,昨天也发布了民营推介项目平台,看到这个平台界面我有点乐了,这界面神似当年的PPP平台,而进到界面里查看各种模式的时候发现并没有PPP模式,不知是未来是和地方专项债合起来还是仍然会单拎做一个。也借此机会聊聊关于PPP模式未来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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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PP模式为什么不招人待见

2022年5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用好PPP,拉动基建稳增长(财经观)》,这里面提到了PPP的几个问题:顶层结构设计、营商环境、智力、技术支持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的操作经验可以归结成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个就是多头领导多头报备,原本发改可以决策的事情现在还要财政口决策,这一来一回就增加了很多的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同时由于PPP模式多分为建设和运营两个阶段,对应了投资和回款,里面设计的领域非常细,而现阶段的制度比如税、权属等问题多是空白的,空白的就意味着拿不准。


第二个是隐债问题,这是一个红线,虽然财政部在《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中对PPP资产通过净资产和资产之间进行转换来打消其隐债属性,但是市场并不买账,或者说地方并不买账。


第三个问题就是所谓的智力和技术支撑问题,在建设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越大的项目投资越不可控,超概算、超期限、甚至因规划调整而取消等问题频有发生,而对于常规项目或者投资人+EPC项目而言,则主导部门由发改推动即可,但在PPP模式下则需要在财政口同步推进,甚至如果你对数据库内的更新及时的话,全国从业者都能看到你们犯了什么毛病,这对于很多地方是不能接受的。而如何能规避这类问题则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和超强的专业能力来控制,但现阶我们的数据散落在四处,人员能力仍欠缺。


这三个问题都是碰在了历史红线之上,所以想要被人待见就必须甩掉这三个问题。


二、PPP模式的未来的路在哪?

同样在这篇文章中给了解决三个问题的方向加快立法、加强监管、加强专业能力培养,这三项里还有一些具体的措施,但不管哪条都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单单立法这一件事没有三五年就很难完成,而当下的是十四五对基建投资需求最迫切的时候,明显这三条远水解不了近渴。那路应该怎么走呢?


今年1月31日的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发表了一篇叫《管好PPP,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援引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中对PPP模式的未来做了一清晰的界定:



从这两个的描述可以发现,对于新建类,成熟是关键,对于存量,收入是关键。结合昨天发布的平台基本可以判断未来的基建投资大体分成了两大类四个方向:

(1)新建类发展成熟的项目且地区没进入财政红线和预警线的可以选择PPP模式;

(2)其他的选择投资人+EPC模式;

(3)存量类的收益模式成熟的被大众所认可的选择REITs;

(4)其他的选择PPP模式。


三、PPP模式的一些可能

如果按照这两类四个方向来看,PPP模式的市场会被大幅收窄,但是如果把它当做投资人+EPC模式的资产接盘侠和专项债的变种的话,则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色。

1、投资人+EPC模式的接盘侠

投资人+EPC模式虽然规避了政出多门的问题,但是它同样需要面临投资的未来买单问题,对于投资者希望盘活增加周转率,对于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者希望资金应用于更多的民生问题,而投资人+EPC模式向下的项目同样参差不齐,REITs的高标准就不一定符合,而PPP模式的TOT和ROT而言则更加灵活,随着建设期的风险出清,而后面的接盘人只需要政府和投资人合理的增信措施即可接盘。


2、专项债的变种

PPP模式的政府付费和专项债的区别是什么?大方向上来讲是一个是标品一个是非标品,而如果通过合理的产品设计弱化了这个标与非标的差异之后,那剩下的就是主体信用和所在的市场问题,一个是非资本市场一个是资本市场,针对这个问题假设把地域分散化打包,然后加一个类似对民企的第二支箭一样的增信支持工具,那PPP模式的资产收益是不是就更加有诱惑力了,毕竟PPP模式的IRR大部分在6%+。


当然这两种模式无论哪一种都需要有政策来变现PPP模式的资产变资本的路径,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当下的PPP模式需要继续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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