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暨《破产法修订中重整制度的完善》专题培训在成都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杜万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学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许静出席此次会议。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会员代表共300余人参会。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董璐担任会议主持人。
会上,协会会长王春生作理事会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副会长曾传辉作协会2023年1-9月财务收支情况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长李正国作监事会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既有对上年度工作的回顾总结,更有对下年度目标的明晰计划。
聘任仪式
为进一步助力协会发展、推动府院联动建设、拓展发声渠道、增强专业厚度,本次会议举行专家顾问(第二批)聘任仪式,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杜万华为协会首席专家;聘任原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四川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郭彦等六位代表委员为协会顾问专家。
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主任罗毅作为专家顾问代表进行发言。
专家顾问(第二批)聘任名单
首席专家
杜万华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
专家顾问
郭彦 原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四川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麒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世亮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党委书记。
樊斌 四川省人大常委,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才伟 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罗毅 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主任。
颁奖仪式
副会长刘艳、邹毅宏、徐洪、阮学武为获奖机构颁发证书
此次会议举行“2020-2022年度四川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例”以及“2021-2023年度破产衍生诉讼十大经典案例”颁奖仪式,以评优评先带动管理人积极履职,不断提升我省管理人的执业水平。
副会长胡庆治、王鑫、徐意恒、李剑波为获奖机构颁发证书
四川省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十大典型案(2020-2022年)
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申报机构: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申报机构: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四川卓旭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申报机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申报机构: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理法院: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自贡红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申报机构:四川安然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理法院: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德阳市荣森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案
申报机构: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成都强讯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申报机构: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四川威斯腾物流有限公司及五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
申报机构: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四川中车玉柴发动机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申报机构: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泓昌嘉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申报机构: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办理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破产衍生诉讼十大经典案例(2021-2023年)
破产企业关联债权的审查与认定案例
申报机构: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诉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
申报机构: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广安市金福国际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
申报机构: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
四川海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劣后债权案例
申报机构:四川恒通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宣云辉与成都兴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般取回权纠纷
申报机构:四川金座标律师事务所
成都市文锦江滨河温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市富氧温泉颐养院与崇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征收补偿纠纷案
申报机构: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某银行与云南天高镍业有限公司抵押权纠纷一案
申报机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天伦檀香楼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衍生诉讼-租赁合同解除案
申报机构: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
成都东创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诉曹家宣、李庆、谭富姣、吴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外追收债权纠纷系列诉讼案件
申报机构: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关于认缴制股东在认缴期限届满前已转让股权的企业破产后该认缴历史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出资义务的衍生诉讼
申报机构: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09019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