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2023-11-07    来源: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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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延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延安鲁艺花园酒店举行。市中院、市司法局、市营商办、延安律协和45家成员单位代表参加大会。延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延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延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延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监事,并从理事、监事中选举产生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监事长、监事会成员等。陕西华弘破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强当选为延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刘群院长指出,本次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又一项重大突破,对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出清无效产能、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保障职能,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标志着延安市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事务步入职业化、法制化、程序化的新发展阶段。要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破产审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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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院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是落实陕西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服务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保障与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破产管理人协会各成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好管理人协会职责,要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兼顾效率与公平。要明确协会定位。通过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对标先进等多种方式,在府院联动政策的指引下,合理清除管理人执行职务遇到的壁垒。要推动建立健全规范的行业标准、行业准则,实行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履职水平。要树立树牢服务意识。积极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好党委和政府联系广大破产管理人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公正、高效、规范、透明为导向,统筹破产管理的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四个效果”,不断提升破产管理发展服务能级,努力实现好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依法依规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自律规范体系,提高自律管理能力,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做到在破产案件中明确自身定位,确立红线意识,在资金管理上阳光透明,严格规范履职,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湛、品格高尚、团结奋进的高质量专业化管理人工作队伍。要加强宣传推广。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宣传破产管理人行业的意义和价值,提高破产管理人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近年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破产审判”驱动营商环境优化这一关键变量,在推动企业破产市场化、法治化运行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深入实践,为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打下了坚实基础。相继制定印发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了专业破产审判团队,发布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完善破产审判相关机制,努力打通“执转破”“立转破”通道,在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深化府院联动协调机制,优化破产审判资源配置,提升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推出了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批示。


“破产管理人”这一概念首次于200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正式出现 ,自此破产案件成为律师行业新的非诉业务增长点备受社会关注。延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由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由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45家专业机构团体会员组成,旨在搭建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进一步为革命老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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