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相关内容摘编

2023-02-1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方面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4万人,同比基本持平。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涉企等单位犯罪不起诉率38%,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进一步抓实在辽宁、江苏、广东等10个省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湖北一民营企业涉经营犯罪,检察机关办案中促其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依法决定不起诉。该企业整改后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新增投资上亿元,带动就业上百人。针对一些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2019年起会同公安部持续专项清理出9815件,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8707件,企业活力得以释放。商司法部在天津、重庆、四川等11个省区市试点,允许社区矫正对象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弹性监管融入信任,更利改造、更利发展。


2、贯彻少捕慎诉慎押方面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少捕慎诉慎押,有利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全年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18年分别上升28.3%和1.5倍;辅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促进形成共识,公安机关提出不同意见、提请复议复核下降37.4%,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下降11.2%。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山西、广东、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对不起诉醉驾案件提出检察意见,转请行政处罚,推进从严综合整治。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6万人,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4.9%降至2021年42.7%。山东、浙江等地探索运用电子手环、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监管,取保候审无一人失联。社会在进步,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有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尽管工作量倍增,检察机关积极主导该用尽用。制定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去年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7%;一审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司法效果良好,靠的是诉讼制度优越。


4、下一步工作方向

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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