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布《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2024-04-01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为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3年6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全文详见: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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