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2023-09-13    来源:财政部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原《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并废止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通知将创业投资企业分为公司制及有限合伙制,与天使投资个人均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通知明确了税收政策内容、相关政策条件、管理事项及管理要求与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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