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武汉海事法院签署《关于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

2024-03-19    来源:武汉海事法院

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大保护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长江航运以其通江达海的优势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着无可比拟的作用,长江海事执法、司法也因此面临更加繁重艰巨的任务,这对长江海事局、武汉海事法院服务保障航运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


1月24日上午,长江海事局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专业人才交流、业务磋商研讨、培训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海事纠纷化解合作、海事案件审理协作、海事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涉诉船舶处理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动态通报、相关业务数据共享、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并确定工作协调联络部门。该备忘录的签署将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综合治理,促进海事行政执法与海事司法审判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海事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水平,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签约仪式在武汉海事法院举行,长江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江,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出席并讲话。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主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李江局长一行参观了武汉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书屋,详细了解智慧法院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情况,并观看了武汉海事法院宣传片。


签约仪式上,李革胜副院长向与会代表及媒体介绍了备忘录签署的背景和主要内容。随后,李江局长和贾石松院长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约。


李江局长在讲话中表示,作为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长江海事局与武汉海事法院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亲密伙伴,不论是从沿江流域港航经济发展的体量,还是从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维度来看,双方都是天然的兄弟单位,更是互相不可或缺的命运共同体。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体现了双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持续深化和拓展合作空间,共建、共治、共享、共赢,为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海事行政执法和司法协作的“长江样板”。双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共同推动备忘录的落实落地:一是共同扛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二是共同推进长江干线统一的信用管理制度;三是共同优化海事领域纠纷化解协作机制;四是共同构建人才培养模式。


贾石松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武汉海事法院自1984年建院以来,与长江海事局工作联系紧密,相互支持配合,作为长江海事两支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在守望相助中结下深厚情谊。此次备忘录的签署,双方将在业务咨询交流、业务协作配合、业务信息通报等方面进一步开展深度合作,为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赋能增效,是长江海事执法司法联动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他指出,合作备忘录签署后,武汉海事法院将与长江海事局相向而行,共同发力,推进合作事项全面彻底落实。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效协同对接;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有序推进落实;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效应。


长江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左中君、李世刚,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申骞出席会议。长江海事局、武汉海事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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