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法院认定把他人文章“读”成视频的构成著作权侵权

2023-11-28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对李某诉戴某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案中,某知名社交平台的博主李某发现,戴某发布的视频作品中,文字表达内容与李某撰写的文章《不会吃,不敢吃?新确诊的糖友该怎么吃》完全一致。即戴某把李某的文章读了一遍,并拍摄剪辑成了一个视频作品。上海市黄浦区法院认为,李某撰写的文章构成独创性作品,而戴某将李某的文章内容转化成视频,仅是作品机械形态的转换,该视频不能体现戴某的智力成果,不具有独创性。最终,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决,戴某构成著作权侵权,向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1000元,并在其社交账号首页公开发表声明以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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