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2022-11-28    来源: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

《条例》依法赋予其特别法人地位和市场主体资格,健全法人治理机制,保障其切实经营、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在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金融税费、土地政策、人才保障等方面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支持,鼓励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发展现代种养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实现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范围,按规定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份额)形式量化至成员,作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依据;规定建立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会计和档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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