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事项业务办理的通告

2022-12-15    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和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网络理政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司发〔2021〕31号),由我局承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接事项许可权限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我局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二、承接时间及办理窗口

2021年12月1日零时起,由我局受理并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工作。事项办理窗口为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2号)5楼3-13窗口。办事指南于2021年11月30日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三、其他事宜

(一)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制度,需在“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成都市进行申请,申请资质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事指南》提交,申请资质受理后,申请材料不再修改更换。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前,我局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审批有关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的通知》要求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工作。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原文链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事项业务办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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