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04-2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推进网络安全服务认证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服务机构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网络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就开展国家统一推行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一共九条,分别规定了基本原则、认证具体规则的制定、认证技术委员会、认证机构的设立及工作职责、认证收费标准、认证证书等内容。


实施意见指出,通过认证的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开展网络安全服务工作,确保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网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应用,加强网络安全服务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安全服务产业发展,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意见全文详见: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服务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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