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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紫龙律师,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具法律实务与学术背景,现担任哈尔滨学院兼职教师,致力于理论实践结合与法律人才培养。
自2012年律师执业以来,邢紫龙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以专业、真诚、高效的风格赢得业界口碑。成功办理过审判阶段无罪、公诉机关不起诉、侦查阶段不批捕、撤销案件,以及适用缓刑、法定刑以下量刑等大量有效辩护案例。
担任过多家大型国有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顾问,提供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综合服务;主导重大商事项目专项顾问工作,涵盖投融资、并购重组等领域,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2011-2017 黑龙江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2025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
2025-至今 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哈尔滨学院兼职教师
哈尔滨市南岗区新联会副主席
黑龙江省律协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
黑龙江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黑龙江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哈尔滨市律协刑委会委员
哈尔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委员
哈尔滨市南岗区青年联合会委员
无罪辩护成功:N某涉嫌诈骗一案,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十年有期徒刑,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羁押18个月之后,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做无罪辩护成功,公诉机关撤回起诉,N某无罪释放,裁判文书号:(2017)黑0110刑初153号。
公诉机关不起诉:L某等4人涉嫌盗窃一案,经本律师多次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最终公诉机关决定在对同案其他人员起诉的情形下对L某不起诉,文书号:哈松检未刑不诉(2022)5号。
侦查阶段不予批捕:F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被刑事拘留后,本律师经多次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交换意见,最终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F某在37天内取保候审成功。
认罪认罚后有效辩护:被告人Z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涉案金额500余万,Z某到案后在侦查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承诺书,后公诉机关以Z某作为共同犯罪的主犯起诉至法院,本律师于一审阶段接受Z某家属委托后,经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及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关于Z某为从犯且成立自首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Z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裁判文书号:(2021)黑0104刑初169号。
法定刑以下量刑:被告人P某涉嫌诈骗一案,涉案金额70余万,公诉机关量刑建议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本人辩护,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处P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裁判文书号:(2018)黑0102刑初952号。
法定刑以下量刑:P某贩卖毒品一案,涉案人员八人,P某涉嫌贩卖毒品约600余克,本律师作为一审辩护人出庭辩护,经审理后一审判处P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重大刑事案件辩护:L某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L某故意人杀害一人后逃逸十七年,本律师作为一审辩护人出庭辩护,经审理后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连续七年担任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连续五年担任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连续三年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中期票据、债务融资工具等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融资金额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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