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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阳春雪律师依托律所和法院工作经历,积累了较为丰富、扎实的民商事实务经验。在非诉方面,曾为湖北某省属产业基金、龙湖集团等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诉讼方面,曾主办和参与多个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代表江夏经发投集团、越秀地产、大华地产等企业处理了多个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多类案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中山大学 法学学士
武汉大学 法律硕士(法学)
2022年8月至2024年10月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专职律师
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
2025年8月至今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诉讼业绩:
受江夏区某国企委托,代理其与合作方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执行),标的额超过3亿元,一二审均取得胜诉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
受越秀地产委托,代理其与股东借款合同纠纷、投资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实现客户延期付款的诉求;
受江夏区某国企委托,代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就腾退事宜先行和解,实现客户诉求;
受某地产公司委托,代理其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
受武汉某市属国企委托,代理其与员工劳动争议案件;
受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胡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一审调解结案,为客户成功减损赔偿金额。
非诉业绩:
受湖北某省属产业基金委托,为其拟投资某A股上市公司提供法律尽调服务;
受江夏区某国企委托,对某建筑企业开展法律尽调;
为某片区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起草、修改投资协议、参与公司谈判);
受江夏区某国企委托,为其困境房地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新《公司法》律师实务解读|系列之一:新《公司法》下股权转让规则的变化与律师建议》,2024年6月发表于公众号“泰和泰武汉办公室”;
《新《公司法》律师实务解读|系列之三:新《公司法》下认缴出资期限及瑕疵出资责任的变化与律师建议》,2024年6月发表于公众号“泰和泰武汉办公室”;
《争议解决 | 股东间的仲裁协议能否扩张对项目公司有效?》,2023年7月发表于公众号“仲裁视界”;
《破产业务|观点:房企破产后,“债主”讨债谁先谁后?——论房企破产时债权的优先清偿顺位》,2023年3月发表于公众号“房地产与投融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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