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施行

2025-01-05    来源:全国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新《反洗钱法》”)已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由第三十八号主席令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颁布施行对于建立健全我国反洗钱预防和监管法律制度,在维护金融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预防洗钱活动、遏制上游犯罪,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方面可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以下为简要解读:


首先,新《反洗钱法》引入了“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取代了原有的“规则为本”方法,这种转变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洗钱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而非机械地遵循统一的标准;并强调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应当限于其业务权限范围内,体现合理性、适当性原则。


其次,新法相较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旧《反洗钱法》”)进一步细化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义务性规定,新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洗钱风险定期评估制度、细化其对于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履职义务、强调金融机构应建立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强调技术在反洗钱管理层面的应用、明确反洗钱信息共享机制等。


除了细化对金融机构的义务性规定外,新《反洗钱法》增强了监管措施手段并提高了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法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不仅增加了违规违法的类型,且提高了对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上限。


此外,新法很好地与国内其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国外合作相关规定作了衔接,促进我国与国际标准接轨。


《反洗钱法》全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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