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

2024-08-14    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署,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加快回暖,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实施购房补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调整现房再交易管理政策等,共计6条。

一是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多孩家庭(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或出生证明为准),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资料后,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券等形式发放,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及以上的多孩家庭参照三孩家庭执行。


二是给予“换新购”购房补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与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换新购”活动,挂牌出售存量住房,并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资料后,区政府(管委会)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款总额0.5%的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或消费券等形式发放。该补贴与第一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条件的,按补贴额度高的执行。


三是实施人才购房补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资料后,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一定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可通过“学信网”查询核实)分别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通知》全文详见: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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