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范围为成都市全域,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等12个区,简阳市、都江堰市、邛崃市、彭州市、崇州市等5个县级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3个县;以及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总面积为14334.9平方千米。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生态修复目标如下:坚持系统观念,以公园城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全面提升公园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使生态环境退化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生态功能有效提升,实现公园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到2025年,生态安全格局基本确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成效初显,生态监测体系基本建立,生态价值转换机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初步建立,自然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改善。
到2030年,生态安全格局更加优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成效明显,生态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生态价值转换机制进一步成熟,绿色低碳发展格局逐步呈现,城市韧性大幅增强,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到2035年,生态安全格局牢固建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完成,生态网络全面形成,生态监测体系全面成型,国省重点保护物种及四川特有物种有效保护比例达到100%,水土保持率达84%,生态价值转换机制更加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品质城乡宜居环境全面塑成,助力全面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成都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全文详见: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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