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上海海事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活动在上海海事法院举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水出席活动并讲话。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介绍《实施意见》的编制情况、主要内容及典型案例。
上海海事法院按照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要求,积极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为《实施意见》的编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共十五条,聚焦当前航运经济发展趋势和航运市场运行态势,以航运主体司法需求为基础,以服务保障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明确了依法维护航运业发展生态,有效防范化解航运风险,提升上海航运能级的多项举措。
此次发布活动还选取了五年来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个典型案例,通过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典型意义的介绍,反映出在促进船舶海上航行安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供应链有序畅通、促进邮轮经济发展、支持数字航运创新、保障中外船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裁判规则和司法导向。同时也涵盖了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查明和适用外国判例法、确认公益磋商效力等海事审判的创新实践思路和裁判方向,从而展现海事审判的新发展,规范和引导航运市场主体行为。
发言环节,港航单位和高等院校代表对《实施意见》进行了积极评价,并对上海海事法院如何更好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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