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局印发《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04-25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通知》主要内容和特点集中于五个方面。

一是突出市政工程特点。市政工程多为线性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往往不能及时办理,且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需要分阶段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是强调可操作性,调整文件的框架结构。调整了文件的框架结构,将质量监督内容和程序作为单独章节,调整了质量监督组织与实施的内容结构。按照明确质量监督机构向建设单位签发中止质量监督文书的两种情形,并制定了文书的标准格式(第二章、第三章、第十六条);


三是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优化质量报监手续和验收备案的办理方式和时限。按照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明确质量报监手续的办理要求和时限。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18>1524号)精神,对竣工验收备案的资料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修改(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四是突出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主体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主体(参建五方)均需参加质量监督交底会议,强调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对项目负责人的到岗履职检查要求(第十条、第十二条)。


五是增加免责条款。根据《省监督办法》和结合我市管理实际,明确了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不承担责任的六种情形(第二十六条)。


《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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