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8日,为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商品住房现房销售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该文件内容涉及支持商品房现房销售,放松现房限价等内容。
《通知》明确,对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履约协议)等未约定清水销售价格、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可按不高于周边“双限地”限价水平申报清水销售价格。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按原有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陪同购房人或其委托人查验意向购买房屋现状及基础设施设备、相关公共设施等情况,查验情况在合同中进行确认。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住房时,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人支付全部购房款之日即可交付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还提出,住建、金融、税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信贷、税费、不动产登记等支持政策,鼓励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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