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2日。《通知》重点关注如下:
(1)对高级职称人员技术成果实行全覆盖查重,高于30%视为剽窃
严肃处理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发布更新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和常见虚假期刊目录。持续加强奖项、专利、项目、课题等各类业绩成果核验,坚决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加强技术成果检测,严肃处理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对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人员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实行全覆盖查重,对经知网、维普等主流权威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相似率高于30%的人员,视为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2)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资格或撤销职称
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或取得建设工程职称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审资格或撤销职称,并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通知》全文详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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