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海事特色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日前,大连海事法院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工作协作机制的备忘录》,双方在开展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推进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和加强海事业务交流三个方面开展合作。大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常中彦,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副总经理刘宇彤出席签约仪式。
刘宇彤表示,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对海事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充满信心,愿意在涉外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和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给予法院必要的协助;同时,通过构建解除扣船预担保等制度,为协会会员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协助法院高效审理案件,并以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提升航运服务水平,高质量服务海洋强国建设。
常中彦表示,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和大连海事法院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共同为海运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努力。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在我院审理的众多海事纠纷案件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备忘录的签署将深化、优化双方间的合作。希望双方增加业务交流,落实备忘录的合作内容,为加快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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