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决定》主要从以下方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作了修改。
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明确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恢复优先权。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
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调整保密审查期限。增加延迟审查制度。
三是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专门章节,明确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条件和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
四是加强专利服务,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
五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
《细则》全文详见: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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