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房源筹集方式包括:存量住房改造、存量土地建设、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租赁住房纳管。支持通过委托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进行运营,运营期限分为:存量住房改造不低于5年、存量土地建设不低于10年、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项目不低于10年。
另外享有政策支持,比如:土地支持、财政支持、税费支持、金融支持、水电气支持。制定了《非居民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操作细则》、《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操作细则》。
《通知》全文详见: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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